抗疫线上公益课
京东城市创新中心(西安莲湖)联合方点科创集团,围绕疫情期,企业关注和亟待解决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财税风险、高效沟通、知识产权、政策申报等问题,持续开展抗疫公益课,与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对公司开发全周期过程中各类合同几乎均有直接地影响,如人工短缺、复工缓慢引致合同期限的拖延等。
鉴于此,京东城市创新中心(西安莲湖)特邀新庆律所合伙人乔亮,为企业做分享,这也是疫情期间第二次线上课程。
首先,乔律师强调,对于受疫情直接影响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
乔律师从不可抗力、合同纠纷等板块重点展开,结合多个典型案例,分析受疫情这种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未能履行的多种情况以及解决方法,帮助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障碍、谈判及争端处理,通过精细化的专业工作,更有力、更多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共克时艰。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以及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
相同:不可预见;合同变更/解除;免责 。
不同:是否以一般认知即可加以判断;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适用范围;确认程序是否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1)原因及影响力大小,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
(2)发生时间,必须明确因疫情不能履行义务发生在疫情前、中、后哪个时间段?
(3)通知对方,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的,是否及时通知对方?
(4)提供证据,需要举证证明未履行义务与疫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一)疫情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二)疫情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积极引导继续履行。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开申请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因疫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解除合同的。
(三)当事人存在因疫情得到政府部门补贴资助、税费减免或者他人资助、债务减免等情形的,可作为认定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等的参考因素。
后续围绕企业关注的“企业财税、团队管理”等主题开设系列课程,持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共克时艰。
1月11日,企业5大常见业务财务处理风险与方法,特邀方点科创财务总监王淑睿为企业分享。